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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作文

时间:2024-09-23 22:00:35
我的最爱作文精选15篇

我的最爱作文精选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最爱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最爱作文1

民以食为天,纵使天下美食那么多,可我最爱的却还是那一包包不为人称道的辣条。

从上小学起,辣条就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食物。尽管爸爸妈妈一直告诫我,辣条不卫生,少吃点。可我一旦闻到它那诱人的香味,就仿佛被勾住了魂非得吃上几包才行。那时候,学校最火爆的辣条是“大刀肉”,它不但好吃,而且还很便宜。于是我常常和它们打交道,每次进入小卖部,从兜里摸出两块钱,就可以换来满满一兜的“大刀肉”。还没等到走出小卖部,我就再也压抑不住舌尖的渴望,一把拆开它那油腻腻的包装,麻辣喷香的气味便扑面而来安抚我内心的焦急。大快朵颐等到只剩最后一包时,再吃就带有一些不舍和怜惜。吞下口水,直直地盯着它,在大拇指和食指巧妙的配合下,将其撕成两块,吃完其中的一块,因贪恋它的美味,所以又把剩下的一块撕成了两小块,慢慢递入口中,在舌尖和上齿颚之间稍作停留将饱满的红油压榨完了再细细地咀嚼,香味是越嚼越浓,一直在我的唇齿间徘徊,滋味悠长回味无穷。听完我上面的讲述你是否以为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不不,可能刚从小卖部出来,不到三分钟,我又一头扎了进去。

直到现在,我对辣条依旧是情有独钟。即使是如此繁忙的初中生活,也没能让我戒掉这些磨人的飞旺、卫龙和大刀肉们。一出校门,就控制不住双腿往路旁拥挤的小摊跑去,买上两包辣条。一包是在回家的路上慢慢享受,另一包当然是在房间里背着大人偷偷品尝啦!凭我“老司机”的经验,每次都能完美的把握好从学校到家的时间,并且能在走到小区门口的垃圾桶前刚好吃完。用洁白的纸巾抹掉嘴角残余的红油,然后张大嘴巴猛吹几口气,好让嘴里的辣条味尽快消散,不被姑姑发现。吃着辣条,看着傍晚浉河的景色,愿意思考就思考,不愿思考就不动脑,这段时间,是我忙碌一天下来最大的慰藉。

辣条,虽没有生命,却带我满足与放松,陪伴了我的童年。它的滋味,必定不会被成长冲淡!

我的最爱作文2

陶渊明爱菊,他爱菊的隐逸;周敦颐爱莲,他爱莲的高洁;苏轼爱竹,他爱竹的气节。我爱摄影,爱它提升了我对美的认识。

在我小的时候,爸妈就喜欢经常把我带去照相馆,给我拍照。一张张照片在我的脑里浮现,它集成一段视频,一部我自导自演的电影。照片里,有我躺在妈妈怀里笑看镜头的场景,那圆滚可爱的脸蛋告诉我刚萌芽的我就喜欢拍照;它记录下我被妈妈苦逼着喝牛奶的的画面,那卖力的神情和一嘴的白圈逗笑了我;它记录下我爬山时和石头一起帅酷的合影,那身行头和摆起的姿势又使我回到了那个童真的年代。摄影记录了我生活中的点滴情怀,为我的成长打上了一节一节地标签与印记。不知是不是从那时起,摄影,在我的心中埋下了种子,照相机也成了我很喜欢的物件之一。

后来家里花钱买了个相机,相册里再添加的就不只是生活照了,更多的则是风景照。我爱上了美图,我崇拜那些摄影师,他们能拍出那么清新唯美的相片,我希望我也可以。从那时起我,我爱上了清晨的一缕朝霞,傍晚的一轮夕阳;爱上了庞大宏伟的建筑,清新脱俗的园林;爱上了潺潺的小溪,爱上了巍峨的山峰……我用相机拍下它们,我的审美能力在一步一步地升级。我琢磨着让光影也进入相机的视野会不会更好,会不会换掉一种风格,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特色?在一点一点的思考中,我渐渐脱掉幼稚的外套,摄影让我琢磨角度如何改变,让我回想景物如何取舍分配,让我能够冷静的对待眼前的事物,让我在欣赏万物的时候,产生一种钻入心灵的美感,得到一种由内心油然而生的享受。

再长大点,我突然发觉相机可以记录下的东西如果仅仅只是表面的美,那岂不是太过肤浅,不快人心啊。渐渐地,我开始注重到了细节,生活中的细节,人生中的转折,发现一些我就会立刻拿起相机拍下来,并在相片的下面配上一句感言。有时你就会感受到摄影给你带来的这种美更有深意,更有诗意,更加新颖。比如,看到一株青青的小草,我会想到拍下它不同生长阶段的生命姿态;看到被压弯的松枝时,我会想到人生有时的低头是为了更好的抬头。摄影让我每一次都能找出新的亮点。它记录下了我用心灵感悟着的东西。

摄影,让我感受到美世界是如此美好。万物之美,生活之美无处不在,每一种美都让我沉醉其中。

我的最爱作文3

你喜欢读书吗,我喜欢!

书,有丰富多彩的内容,一见到书我就忘记吃饭。坐在沙发上,顺手抄起一本书,非要看完不可,要不我就在书的世界里走不出来。把一本书读完就像玩一样,就像看了一部电影,还想继续玩下去、看下去。

书真是好东西,一天晚上,我在床上迷起了《意林》,一看就过了头,把书读了一大半,妈妈一觉醒来看到我的卧室灯亮着,过来喊我,我才想起了意识到太晚了,一抬头,时钟迈着轻盈的步伐已指向了12点。读起书来,完不成作业也是常有的事,为此,挨了爸爸好多批评。

朋友对我说,老妈整天让她我看书,都快烦死了。我却不以为然,视书为生命。其实以前我也不爱看书,作文都得“B”,好像是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看完第一本,我想看第二本,看完第二本,我又让妈妈把一套剩下的全部买下来。整个暑假我天天和马小跳“见面”。书读完了,马小跳好像活生生的出现在我眼前,我也不由自主的爱上了杨红樱阿姨、郑渊洁叔叔。经过这件事,我总结出了一个经验:读书,先读你喜欢的,这样,你就会爱屋及乌的爱上书的世界。书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读书,其乐无穷!

慢慢的,再也听不到老妈嫌我不看书的唠叨,倒是经常看到我着迷的看书忘记时间的时候,提醒我:宝贝,吃点水果吧、跳会儿皮筋吧、找个小朋友去玩吧┉┉哈哈,你说多有趣。更值得一提的是,我的作文也由原先的“B”,现在都成了红红的“A﹢”,无形中除去了老妈、我的一块心病,因为我喜欢作文课了,喜欢写作文了。读书,使人身心愉快,使人收获颇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沙漠里救命的源泉,只有读书才能使人进步,使人茁壮成长。

我的最爱作文4

每当看到足球场上出现了足球的影子,我便会迫不及待地冲上场去秀两脚。

足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承载着众人的目光跃入球门,这样的情景无论重复多少次,我都仍然如痴如醉。因为,能够使足球避开守门员的手进入球门,这中间要有多少次合作啊!足球的团结精神让我对他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情。

在一次足球比赛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团结的重要性。我邀了几个伙伴到运动场踢球。踢了一阵子,我突然从中场接到一个传球,我由于私心太重,不想让别人分享胜利的果实,全然不顾在对方禁区前等着我的传球的王建华,独自带球突破,结果不一会儿就被拌倒了。而对方抢到我的球后,来了个长吊球,对方的李阳在我方禁区内将从空中飞来的球用头 ……此处隐藏6210个字……。”

“音乐能治疗紧张,难不成还能治疗忧伤?”妈妈没有继续回答我,她打开音乐,原来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在听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贝多芬的执着和他的不放弃。我的心也忽地涌现出一种想法,贝多芬就是因为不放弃,才创作出《命运交响曲》,而我呢,只因一次小小的失败,就这么难过,也未免太容易放弃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发现,原来音乐的内涵不只只是给人的一种娱乐,它还是一段熔铸了感情的旋律……

我的最爱作文13

在八月五号这一天,我很开心,因为我们全家去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这是我在暑假期间看的第一部电影。

电影一开始,自称“美男子”的太乙真人就出现了,他虽然长得胖,爱喝酒,但是内心十分善良,不像申公豹,不仅长得丑,而且内心十分邪恶。之后天尊给了太乙真人两颗珠子,致使申公豹产生了嫉妒的心理,从而引发了下面的故事情节。

太乙真人下凡本想将灵珠融入李靖夫妇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但因申公豹的阻挠,致使魔丸融入到未出生的孩子身体里,并将其取名为哪吒。申公豹将灵珠取走,献给了龙王并将其融入到龙王未出生的儿子身体里,并取名为敖丙。按照约定敖丙将拜申公豹为师,从这一刻开始便注定了敖丙与哪吒在三年后之间会有一场恶战。

在三年后的某一天,哪吒与敖丙在海边相遇,哪吒还救了敖丙一命,于是他们两个便成为了朋友。几天后哪吒的妈妈告诉哪吒,当他过生日的时候全陈塘关的人都会来参加。哪吒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于是就逃出李府,去海边找敖丙,约定两天后去参加生辰宴。而敖丙心知两天后会有一场恶战,但是正因为敖丙是个有恩必报的人,他不想欠哪吒的恩情于是就接受了哪吒的邀请。

而在哪吒的生辰宴开始之前,申公豹来到了哪吒的房间,并告诉了哪吒真相以及解除乾坤圈的咒语,这并不是因为申公豹好心而是他想将这一场大战彻底激发。

敖丙心性本为善,但是他暴露身份后怕连累了龙族,便想将整个陈塘关活埋了。就在这时,哪吒知晓了他父亲在天门前的事后赶回来阻止了敖丙的行动。

敖丙失败,这时哪吒的天劫已经来临,他不想因自己而让他的父亲替他去死,他便用太乙送他的礼物将他的父母捆在一起,自己则被天雷吸起受劫。而敖丙这时也飞上来与他一起受劫,在二人即将承受不住之时,太乙用以前放灵珠与魔丸的法器将他俩的灵魂保住。

这部电影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命运,命运时刻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的最爱作文14

在对世界初步形成价值观的时间里,书告诉了我。

我不想告诉你我有多爱书,我只想告诉你我爱书的原因。它,为什么成为我的最爱。

我一直认为我的生活很圆满,上学、玩、吃、睡。我以为这种生活会一直持续到我走出校园为止。一本书打破了这个想法,把它碾成了粉末,吹散了。

越来越多的书走进了我的生命,并用坚硬的书脊划下一道又一道的痕迹。这不是伤,是对自我的怀疑,是对人生的再一次领悟。爱,是一个充满魔力的字眼,我相信它会带来幸福和温暖。以前,它只是一个印在课本上,方方正正的黑体字,我知道它,却不认识它。当我了解它后,它不再是一个字,而是我所有感情的体现。这就是书的神奇,它让我明白爱。

每个人都说我的家人对我很好很好,长大了要孝顺他们。可什么是好呢?是书让我明白,他们对我有多好。如若不是书,我还在不知好歹的游荡。这让我不禁想起哭泣时,心里的感想,那真是一个傻姑娘啊,拥有那么多,自己却一点儿也不知道。这就是书,它让我明白家人对我的好。

我的价值观,我的人生观,我对现实的理解,我所知道的世界,都是书给予我的。

当我明白爱,我发现我爱这个世界;当我明白家人对我的好,我发现他们的期望。于是书伴我度过了叛逆期。

我的叛逆期不长,一个星期。不是几个月几年,而是一个星期。不得不说,书是一种充满奇妙的东西。现在的我,我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好。

家人希望我能上好的大学,有个好的工作,甚至功成名就。而他们又希望我快乐地上学,对生活充满希望,健康平安。这或许有冲突。可书告诉我,他们的矛盾心理产生的最根本原因是爱,是期望。

在书里我找到了自己的性格,自己的向往。虽然因为人生命运的不确定性,但我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里。

我看了很多人的故事,有虚构的,有真实的。曲折离奇、大起大落的人生故事我也看了不少。对生活的理解也深了很多。有人说,小说看得多的人,会越来越现实。我想我是一个现实的人。

我明白繁华落尽后的萧条,所以我不愿用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我的最爱。我要用最真实的情感表达我对书的情感我的书,我的生命,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15

清澈的河水静静流淌,绵绵的白云微微荡漾,无论时光如何变幻,你,在我心中,永远都只会绽放最美的一面。

——题记

静之美

夜幕悄悄降临,风儿停止了喘息,星星在幕布上慵懒地躺着,却不敢眨眼,默默点缀着,一切并没有沉浸在无边的黑暗与了恐惧中。看!田野中几个顽皮的孩子提着的那几盏自制的小橘灯正闪耀着橘黄色的光芒,仿佛一朵朵会发光的金色花。麦子刚刚割过,麦香弥散在月色中,田间还有那挑着七八片绿叶的棉苗,那朝天举着喇叭筒的高粱,玉米和那地上随时准备冲破障碍,拼命前进的瓜秧。但,世间万物为何都静止了?群山环绕的小村庄,竟没有一丝杂音,真想变回婴儿,躺在这如梦的摇篮里,做一个甜美的梦。啊!这可能就是她的美吧,夜阑人静的美,捉摸不透的美,我静静倾听着,陶醉着……

动之美

小溪唱着欢快的歌儿朝着远方奔去,池里的荷花竟也卖弄起那婀娜多姿的身体。山坡上,蜜蜂,蝴蝶竟打闹起来。你不让我,我不让你,看样子,势必要争个你死我活呢!路过的游人看见这番情景,也不禁笑了起来。几个顽皮的孩子趴在树上,正悄悄地捕捉树上吵个不停的蝉儿。想那“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的意境也不及如此。不过,他们为什么要捕捉那些蝉儿们呢?是蝉儿太吵?还是,他们太调皮啊?我真想变回他们当中的一员,趴在记忆中的那棵大杨树上,弄上一身泥,兴冲冲地把捉到的蝉儿送给那只可怜的老花猫。这可能就是她的美吧,活泼好动的美,捉摸不透的美,我静静倾听着,陶醉着……

人之美

“孙女,快来吃粥啊,别玩了,快来快来。”外婆那饱经风霜的脸又添了几条皱纹,但我就是爱她咧着嘴巴笑,皱纹便凝成一根根蕨根面的样子,看她看见我调皮砸坏了杯子,却只会用那双粗糙的大手摸摸我的头的样子。外婆煮的粥啊,不论是绿豆粥还是玉米粥啊,都是色,香,味俱全的,准保让你垂涎三尺,忍不住喝下三大碗,还不觉着饱。“慢点喝,没人跟抢。”外婆那说不标准的普通话总在我耳边盘旋着,外婆那颗火热的心就像她煮的粥,如此香甜。我真想变回那个顽皮的孩子,永远陪在外婆身边,永远听着她的话,永远喝着她熬的粥。啊!这可能就是她的美吧,温暖人心的美,捉摸不透的美,我静静倾听着,陶醉着……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牧童的歌声在荡漾……”这首《乡间的小路》,我不知唱过多少回,但它却不足以全死你的美,如果时光倒流,我愿意回到认识你以前,再一次走近你,倾听你的美,陶醉在你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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